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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屿介绍

金门

历史[编辑]

金门自古属福建泉州府同安县所辖,民国四年始创县治[2]。金门一地在同安县的历史有著重要地位,有「无金不成银」、「无金不成铜」[注 1]的俗谚。

清代以前[编辑]

汉族人对金门的开发依据可考的史料始於晋代。根据清代《金门志》的记载,晋代共有苏、陈、吴、蔡、吕、颜六姓家族因躲避战祸移居金门。

贞元十九年(803年),唐代朝廷在泉州设置五个牧马场,浯洲为其中之一,陈渊任牧马监,此为金门岛上设置行政机构之始。十二姓随陈渊入岛开垦,陈渊因此而被尊为「开浯恩主」。

金门(旧称浯洲)因产盐,历经五代闽王(王审知)及元明清等朝开发后,造就金门东半岛上之金沙湾周围盐埕林立,元朝统治时(1343年-1368年),中央为求实质统治,遂於浯洲凤翔里十七都后学村(今沙美),设置浯洲盐场司官职从七品官,在今金沙国中至东埔及荣光新村一带)及浯洲书院(今沙美菜市场),沙美因处金沙湾汶水溪金沙溪交汇处,在元代,系为金门地区最高行政机关浯洲盐场司与浯洲书院之旧址(元朝浯洲盐场司马阙司令兴建)。过往的金沙地区更是金门地区居住人口与风狮爷最为稠密的地方(金门全岛共64尊风狮爷,金沙镇则高达39尊、沙美有3尊)。元朝统治时,中国沿海各地与国外交流密集,当时的沙美(后学村),因位处金沙湾、浯洲盐场司、浯洲书院(明代为金山书院)、官镇埕、永安埕、浦头埕、沙美埕等盐埕边缘,除了岛民、盐工与书生众多及船运便利之外,区域内更是政商云集。明朝统治时金门盐产业到达颠峰,因为盐场多集中於后学村(今沙美)附近,使后学街(今沙美老街)成为当时各宗族间及沙美与金门、大陆、南洋等商业、产业、农渔产品买卖集散地。

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太祖朱元璋江夏周德兴经略福建沿海,共设五卫十二所。金门守御千户所为十二所之一,明兵部称呼金门是「金门所」,下辖峰上官澳田浦陈坑四个巡检司,后又增设烈屿巡检司。因金门固守福建东南海口,取「固若金汤,雄镇海门」之意而得名金门。

南明时期,金门由郑成功政权实际控制。1651年8月,南明鲁王朱以海舟山逃往金门,并於1662年11月病故於金门,死后安葬在金门城东之青山岩,为鲁王墓。永历十八年(1664年)清军攻占金门后,曾采取迁界措施,强制居民迁至海岸綫30华里外,岛上人烟无存。永历二十八年(1674年)至三十三年(1679年),郑氏复占金门,并以此作爲对中国内陆进行军事行动的前进基地。永历三十四年(1680年)清军二度攻占金门。永历三十七年(1683年)清军攻占台湾后实施复界,因迁界离开的居民陆续返回原籍。

民国时期[编辑]

民国元年(1912年)4月18日厦门军政府参事会派代表向福建都督府请愿获准,厦门与金门一同从同安县独立为「思明县」,但该年9月18日思明县便升格为「思明府」,直到民国2年(1913年)3月30日又废府改回「思明县」[4]。民国3年(1914年)福建巡按使许世英咨陈内政部,派左树燮为金门筹办设治委员,於同年7月奉准后将金门地区(大、小金门与大、小嶝等岛)从思明县独立出来设置金门县(归厦门道管辖,乃二等县治)[4]。金门县於民国4年(1915年)4月9日奉批令成立县治,设县知事,改县丞署为县公署[4]。金门县辖境包括大、小金门,大、小嶝岛及周边岛屿;分为六都、十保、一百六十六乡。[5]民国22年(1933年)闽变发生后一度由中华共和国所据,划为泉海省。1935年改为4区32联保,民国25年(1936年)重新整编为3区12联保。民国26年(1937年)对日抗战时期日军占领金门,金门县政府迁至大嶝乡上租借民房办公。民国34年(1945年)二战结束后,中华民国收回金门,设二镇四乡;民国35年(1946年)变更为二镇二乡。

民国37年(1948年)12月10日,中华民国政府发布全国戒严令,从此金门县进入戒严。民国38年(1949年)年初,改为金城、沙美、烈屿、大嶝四区区公所,同年10月,解放军进占福建沿海,中华民国国军自嶝岛群岛(大嶝、小嶝)撤退,古宁头战役爆发,金门全境进入「军管时期」,同年11月古宁头战役结束后,金门县政府建制被撤销,中华民国国军将金门全境划分为金东、金西、烈屿三个军管区,各设民政处管辖地方行政,下辖城厢区金城区金盘区沧湖区碧湖区金沙区烈屿区古宁区琼浦区等九个区公所。民国39年(1950年)3月,金东、金西、烈屿三个军管区的民政处合并为「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民国40年(1951年)7月分设金城、金宁、金湖、金沙、烈屿五个行政区。同年12月增设金山行政区。

民国42年(1953年)2月结束军管制度,改实施军政一元化的战地政务体制,金门县政府恢复建制,原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各行政区改为乡镇,成立三镇三乡,但地方行政的决策与指挥监督由金门防卫司令部下设「政务委员会」负责,以军领政。民国43年(1954年)6月莆田县乌丘地区设乡,指定暂由金门县代管,此时金门县共辖有金城镇金沙镇金宁乡金湖乡金山乡烈屿乡乌丘乡等二镇五乡。民国48年(1959年)增设金琼乡,并改金湖为镇。民国54年(1965年)9月撤置金山乡及金琼乡。

民国47年(1958年)8月23日-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称「声援中东人民的反侵略斗争」,於金门爆发八二三炮战。民国68年(1979年),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中国大陆发表《停止炮击大、小金门等岛屿的声明》,历时21年的金门炮战才正式划上句号。

中华民国国军自1949年10月撤出金门县大嶝郷后,中国大陆政府曾于1955年在大嶝郷设立金门县人民政府,1970年12月并入同安县(今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金门县人民政府撤销。

民国80年(1991年)5月1日,《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被废除,同一天,金门县因为仍属战地,进入临时戒严。

民国81年(1992年)11月7日,随著两岸关系趋向和缓,加上各界力促金马解严,国防部宣布金门县解除戒严,正式结束长达四十三年之久的戒严与实施三十六年的战地政务实验。

民国84年(1995年)10月18日,成立「金门国家公园」,成为中华民国第六座国家公园,是首座位於离岛的国家公园,也是首座以维护历史文化资产、战役纪念为主,并兼具自然资源的国家公园。

民国90年(2001年)2月3日,启动金门-厦门航海线,开始「小三通」。

民国102年(2013年)5月23日,金门县政府委托美国Aecom公司与日月辰工程顾问公司规划「金门概念性总体规划案」,预计花费近两年时间完成[6]

地理[编辑] 自然地理[编辑]

金门地处东经118度32分,北纬24度44分,位於九龙江口外,与厦门湾口遥望,距离中国大陆实际管辖的角屿仅1.8公里,离台湾岛有210公里。包括金门本岛(大金门)、烈屿(小金门)、大胆二胆狮屿猛虎屿草屿后屿东碇岛复兴屿等十二个大小岛屿,总面积151.656平方公里。

另有代管的乌丘乡二岛屿(大丘小丘),则地处东经119度28分,北纬24度59分,位在大陆福建省莆田外海。离金门本岛相距甚远(72海里),大约位於金门与马祖中心点。

金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纬度虽与台中市相当,但一年四季气温都比台湾本岛低不少.是中华民国除了连江县外最冷的县市.全年降雨量多在四至九月,年平均降雨量为1,049.4公厘。金门岛内最古老的地层以花岗片麻岩为主,土壤概以砂土及裸露之红壤土为代表,自然条件不佳,农业发展受限。

金门县行政区域图
人文地理[编辑]
  • 人口

本地居民为闽南人,另有大量中华民国驻军。全盛期金门驻军约12万人,现时不足1万[7]

由於金门县社会福利较好、以及政府提供离岛补助,吸引不少台籍人士迁移户口享受资源。据2010年统计,金门县户籍人口97,387、常住人口仅有57,214(58.75%)、幽灵人口有40,173(41.25%)[8]

  • 语言

金门通行闽南语,属泉漳片。金门闽南语与台湾闽南语皆有明显混合口音的现象,两语在一般对话中无碍。但因历史因素,有少数字汇差异,读音、声调也有细微不同。

但台、金字汇差异不少,台湾本岛及澎湖群岛因受日治时期的影响加入了许多日语日本式发音的词汇。如台湾闽南语称摩托车为「ōtobai」(オートバイ)(Autobike),而金门闽南语则照国语的字面发音,读作「mô͘-thok-chhia」。